公安主持人微信作品
点亮“在看”,提醒身边朋友!
事发顺德百安路
大客车撞上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
现场十分惨烈
2人当场死亡
4月6日,一辆赣B牌大客车沿268省道由顺德区均安往光华方向在左侧的小型车道内行驶,行至百安路杏坛路段时,正好遇到冯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搭载黄某(黄某未戴安全头盔)由非机动车道往小型车道内变更。
由于大客车超速行驶,避让不及,右前部与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后部发生碰撞,造成车辆损坏及冯某、黄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经交警部门调查
双方驾驶人均存在交通违法行为
1、赣B牌大客车没有各行其道,且驾车超速行驶,是导致该起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一方面过错;
2、当事人冯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变更车道时,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行驶,是导致该起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过错。
各行其道十分重要
机动车走机动车道,自行车走非机动车道,行人走人行道。在路上,应各行其道,有序通行。但有相当一部分人,总抱有侥幸心理,为贪图方便不按规定道路通行。
随意穿插危害极大
部分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驾驶员,自以为可以凭借车辆轻巧灵活的特点在车流中自由穿梭。殊不知由于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稳定性差,缺乏任何外部防护,一旦发生意外,直接就是肉与铁、肉与肉、肉与地的碰撞。
特别是在危险驾驶的情况下,这种碰撞的危险系数更加高,造成的后果更严重!
在这里,交警蜀黍特别提醒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靠右行驶,切忌随意穿插变道。
超速驾驶十分危险
由于惯性作用,车速越快,制动距离越大,从而增大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。
数据显示,时速为80公里时,制动距离约为70米,时速为100公里时,制动距离达到101米,而时速为140公里时,制动距离达到173米。
当前车遇到紧急情况刹车时,同车道后车如超速行驶,极易发生追尾事故。
如果时速为50公里,发生事故时,车辆相当于从三层楼高度坠落;如果时速为100公里,发生事故时,车辆相当于从十层楼的高度坠落,超速行驶发生碰撞,极易导致车毁人亡。
关注并标星/置顶“公安主持人”
每天打卡看佛山公安新鲜资讯
编辑 | 郑初琪
校对丨黄飞龙
审核 | 杨剑锋
公安主持人微信作品
点亮“在看”,提醒身边朋友!